113學年度(含)以前入學之學生適用辦法請參考各項法規頁面 |
第一條
「輔仁大學社會學系葉島蕾紀念基金」由葉島蕾系友留學美國時期的校友黃再添、楊淑卿夫婦於民國一零九年率先捐款美金三十五萬元所成立,期待其他校友繼續捐款,共襄盛舉嘉惠後進。未「輔仁大學社會學系葉島蕾紀念基金」由葉島蕾系友留學美國時期的校友黃再添、楊淑卿夫婦於民國一零九年率先捐款美金三十五萬元所成立,期待其他校友繼續捐款,共襄盛舉嘉惠後進。未經捐款人(含其代理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為紀念、發揚、傳承天主教輔仁大學社會系(下稱本系)第一屆系友葉島蕾關懷社會、愛國愛人、敢言敢行的精神和典範,本系依據「輔仁大學社會學系葉島蕾紀念基金設置要點」制訂「葉島蕾獎學金實施辦法」(下稱本辦法)。前三年由捐款本金中提撥至多十萬美元、第四年起每年以紀念基金孳息及本系葉島蕾獎學金專款永續發放「葉島蕾獎學金」 (下稱本奬學金)。經捐款人(含其代理人)同意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條 獎勵名目與金額:
一、入學奬學金:對本系重點研究主題展現高度熱情與深入認識之碩士班新生通過審核後得擇優奬勵。獲奬勵者,在進入碩士班後第一年可獲得奬學金至多五萬元,依核定金額於當屆入學第二學期註冊完成後發放。
二、勵學奬學金:本系學生若展現出追求學術卓越之具體作為,經申請並通過審核後得提供奬學金加以鼓勵,金額由審查委員會審議核定。
三、培植奬學金:本系學士班畢業生進入本系碩士班就讀,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經本系專任(含專案)教師推薦,通過審查委員會審核後得擇優獎勵。每年獎勵名額至多三名,獲獎勵者可獲得獎學金至多五萬元,依核定金額均分,於當屆入學第一學期與第二學期註冊完成後發放。
1. 家庭處境不利且大學歷年平均成績達75分者。
2. 大學學業表現優異,畢業排名在當屆畢業生中達前30%者。
3. 學術表現或競賽表現優異者。
第三條
本獎學金設審查委員會,由本系系主任擔任召集人,本系專任(含專案)教師為當然委員。委員會須於受理申請後一個月內召開,並依申請學生所備之相關資料,進行審查,採共識決。
第四條 申請說明:
一、入學獎學金與社會系碩士班獎學金不得重複領取,並由系方逕自查核新生資格後,將名單提交審查委員會進行確認並審核發放金額。
二、申請勵學獎學金者需填寫申請表,並經本系至少一名專任(含專案)教師推薦。
三、培植獎學金須由本系專任(含專案)教師推薦,於每年五月一日之前填寫申請表並備齊審查資料送交本系審查。
第五條
獲奬者應於審查會議核定金額後一個月內撰寫感謝函送交系方;並須於碩士論文致謝詞中註明「論文撰寫期間獲得輔仁大學社會學系葉島蕾獎學金獎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