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文彬鄭美蓮獎助學金SCHOLARSHIP
緣由及報導 獎助概況
實施辦法
第一條
「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張文彬鄭美蓮永續基金(下稱本基金)」由天主教輔仁大大學(下稱本校)社會學系(下稱本系)鄭美蓮系友及企業管理學系張文彬系友共同捐款15萬美元成立,以發揚本校「飲水思源、感恩惜福、世代傳承」之永續精神。 本系制訂「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張文彬鄭美蓮永續基金管理辦法」(下稱本辦法),以支持本系學生敦品勵學、展現韌性、超越困境,並補充本系教學資源與能量。 本辦法核發之項目皆由本基金孳息撥補。

第二條
本基金設置「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張文彬鄭美蓮永續基金管理委員會(下稱委員會)」,管理本基金。委員會由本系全體專任(含專案)教師組成之,系主任為召集人,每學年視需求(至少一次)召開會議,討論採共識決。

第三條
本基金用途:
一、 張文彬鄭美蓮獎助學金
二、 補充本系各項教學相關項目:包含(不以此為限)如培植學士級教學助理、辦理系列性學術演講活動、申請國科會大專生計畫但未獲補助者等有利於培  植本系學生能力之事項。

第四條
張文彬鄭美蓮獎助學金獎勵對象及審查原則
一、 本系學士班及碩士班之品學兼優,且需協助克服困境、完成學業之優秀學生。申請人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須達80分(含)以上,大一新生不在此限。
二、 申請辦法與獎勵金額: 每學年第一學期11月1日之前檢附以下資料提出申請:
   1. 家庭狀況自評(需包含自我與家庭境遇自述、學習歷程與自我規劃)
   2. 前一學期成績單 3. 導師推薦函 4. 其他參考文件(如參與各項活動與競賽、或家庭經濟狀況…等證明文件)
三、 委員會審核後擇優獎勵,獲獎勵者頒予獎學金2萬元,每年獎勵名額至多六名。
四、 獲此獎助學金者應透過具學習意涵之活動或課程,接受相關指導與輔導。

第五條
本辦法經本系系務會議通過後報請院長核備後公布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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