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與學習成果RESEARCH & LEARNING
【International SPEECH】草根社會組織的發展與地域社會公共性建設 ―以東北地區草根社會組織的發展為例(鄭南講師)
演講題目:
草根社會組織的發展與地域社會公共性建設 ―以東北地區草根社會組織的發展為例
 
演講人:鄭南
吉林大學哲學社會學院社會學系講師
研究領域:社會組織(NPO,NGO)   地域社會學
 
主持人:謝宏仁(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
時間:104年6月18日(四)12:10
地點:伯達樓BS204室

主要內容:
改革開放將近40年,中國社會發生巨大的變化,其中草根社會組織的大量出現是顯示這種變化的典型現象。在具有自身地域社會特色的東北地區,草根組織也逐漸展示出了參與社會建設的潛力,這也是行政主導的舊公共性向多元參與的新公共性轉化的重要標誌。從總體來看,因為市場經濟落後及政府支持有限等諸多因素,東北地區的草根社會組織雖然增加很快,但是也面臨著註冊難獲得資源管道少等問題。儘管如此,也有很多經過多年發展積累了豐富資源及人脈起到中心連接作用的草根社會組織,他們充滿“生態智慧”的發展模式有潛力帶動其他草根社會組織共同成長。
 
在這個報告中,將特別提及 「地域社會學的概念」。
關於地域社會,長穀川昭彥是這樣下定義的。地域社會是“接觸交流貫穿于生活全領域的、在一定範圍的地域內人們相互作用的社會體系。”[1]在日本社會學小辭典中,地域社會被概括為“具有一定範圍而由生活在其中的居民歸屬意識所規定的社會。地域社會的範圍可以小到近鄰及社區,也可以大到一個地區(region)。”[2]蓮見音彥更加有針對性地指出了現代地域社會的內涵。第一,現代地域社會首先是居民的生活場所,而由於現代社會中居民的生活與公共政策有著密切關係,所以現代地域社會也是國家實行國民統治的場所。第二,現代地域社會是地域社會諸主體的活動場所,諸主體在重建地域社會的活動中與國家的國民統治之間既有配合也有對抗。第三,現代地域社會正是國家的國民統治與地域社會諸主體的地域社會重建活動相互較量的動態過程。[3]也就是說地域社會的形成及在地域社會發生的勢力較量是現代社會的特有現象,其中居民及其組織、企業、地方政府都是地域社會的主體,它們之間的相互作用是促使地域社會變遷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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